受招标人委托,现对藤县县城水保障工程项目—藤县县城水厂2.5万m³/d供水扩建工程施工招标(招标项目编号:gxxgy2020114)补充通知如下:
一、将《招标文件》第四章合同条框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.7 履约保证的“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、金额及期限的:本工程项目的履约担保形式为可以银行转账、无条件不可撤销银行保函、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,金额为中标价的10%,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,须在10个工作日内由其基本账户转入发包人指定账户,向发包人提交。”更改为:“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、金额及期限的:本工程项目的履约担保形式为可以银行转账、无条件不可撤销银行保函、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,金额为中标价的5%,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,须在10个工作日内由其基本账户转入发包人指定账户,向发包人提交。”
二、投标人在投标函附录中的“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”按“5%”或“10%”响应均不作为废标条件。
其他所载内容不变,特此通知。
招标人: 藤县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: 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
地址: 广西藤县藤州镇西厚路135号 地址: 南宁市建政路12号区水利厅综合楼6楼
联系人: 朱工 联系人: 李文强
电话: 18677435007 电话: 0771-3491302
2020年6月23日